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陕西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ZDDBG25773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陕西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省公路局:
你单位《关于陕西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陕公路字〔2020〕68号)收悉。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陕交函〔2020〕87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经省厅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初步设计内容全面,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技术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方案达到了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的要求。经审查研究同意工程的总体设计方案。
(一)统一部署应用系统。依托陕西省交通运输云平台,统一建设部署陕西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交通专网和互联网远程访问,满足省市县三级治超和执法人员的超限监管、执法协同、指挥调度、综合分析等管理需要。
(二)实现治超数据三网融合。接入“陕西省道路货运源头科技治超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对重点源头企业监管。接入“陕西省公路路政治超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现对超限检测站和治超流动执法情况的监管。接入“陕西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的超限检测相关数据,实现高速公路治超监管。形成全省治超数据中心并实现与部级系统、省交通数据中心等的数据共享交换。
(三)试点非现场超限检测取证。布设G108合阳县南龙亭、G242澄城县冯原、G242华金路华阳、S107周至县黑河4处双向共14个车道,以及S312潼关县秦东、G310鄠邑周至交界甘河2处单向共6车道的非现场超限检测取证系统。
(四)建成运营保障体系。同步编制信息安全保障、运行维护保障等规章制度,梳理优化治超业务规范,编制治超联网设施设备接入技术要求,为系统的长效运行提供保障。
二、同意各子系统的设计方案。
(一)数据资源。通过数据交换以及人工补录两种方式,对公路超限检测站、非现场执法系统、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高速公路不停车动态称重系统、高速公路出口称重系统、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远程监控系统等基础数据采集,实现治超检测信息、案件证据等信息的汇集和交换共享,并通过交通专网与部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二)应用系统。陕西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新建超限运输运行监管、违法超限运输执法协同管理、治超指挥调度管理、治超综合分析评价等四个应用系统,以及升级改造对接现有的相关应用系统。
新建的四个系统集中部署在省交通运输云平台,实现省、市、县、站多级应用。升级改造现有的大件运输许可系统,增设交警部门的大件运输业务审批模块,并与新建的超限运输运行监管系统对接,实现路警协同和一站式办理。现有的源头、路面和收费超限检测系统等,依旧分别部署在省道路运输中心、省公路局和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完成数据接口升级,通过省交通数据中心实现与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1.超限运输运行监管系统。通过汇集全省各类治超站点的称重相关数据、治超案件数据等,对全省治超机构人员信息、治超各类站点基础信息、称重及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基础信息与运行信息、车辆检测信息等统一采集与管理,实现对超限超载情况的运行监测和治超业务开展情况的监督。
2.违法超限运输执法协同管理系统。实现现场执法管理、非现场执法管理、案件信息管理、信用治超管理、支持信息管理、执法信息服务以及公众服务等功能,为辖区内各级治超执法人员办理治超案件、实现跨区域协同提供信息服务。
3.治超指挥调度系统。汇集非现场执法设备、卡口设备、视频图像、卫星定位等各类监测信息,实现对疑似违法行为的分析、非现场证据信息的取证。通过快速取证、车辆路径跟踪等功能,为跨区域治超指挥调度和移动执法工作提供支撑。通过督办协同模块实现部省市县站双向互动,支撑与治超相关的通知通告、文件流转、事务督办、案件办理协同、源头追溯等事项的工作协同。
4.治超综合分析评价系统。利用各种指标全面掌握治超工作开展情况,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辅助开展治超业务,实现对治超综合信息的查询和分析。主要包括综合查询统计、关键指标分析、治超业务分析、治超专题分析等功能。
(三)基础支撑平台。依托省厅统一规划建设的陕西省交通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本项目地图功能的二次开发和服务调用。通过省交通运输云平台,实现数据处理、存储以及备份,并提供操作系统、中间件等基础支撑软件。基于省交通运输密钥管理与安全认证中心的身份认证服务,颁发不少于1000个CA证书。在省厅视频整合平台的基础上,开发接口并实现监控视频的接入。
(四)网络接入。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以及各市县级管理单位等系统用户,原则上应通过交通专网实现对陕西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访问。新建的非现场超限检测取证点可通过租用运营商互联网专线的方式实现网络连接。
三、实施中应遵照《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完善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满足等保二级要求并在交工验收前完成备案。
四、本工程由你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依据此批复文件组织开展招标工作,制定阶段性目标,确保满足国检对治超联网管理工作的时限和质量要求,总体建设工期控制在9个月内。
西安市、渭南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非现场超限检测取证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分别负责路面治超、源头治超、高速超限检测等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并实现相关数据上传至省交通数据中心。省交通监测中心负责提供云平台资源,并做好数据共享交换的技术保障。
五、工程总概算不得超出1870万元,具体工程费用按省财政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控制,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工作建设进度和质量,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31日